到二○○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凌晨02:30:42秒,算是完成了这样一个很可笑的东西。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写出这样的文字,也许是气愤,也许是恐惧,也许是厌倦了无休止的指责,也许是看够了那些杀给我们看的血淋淋的小鸡,也许是心中的火气无处可泄…… 也许一切都不顺利,所以有一个血腥的幻想。 但既然写下了第一行,那就写到最后一行吧。 五号字,行间距设零,页边距为10mm,A4幅面,一百零四页,整理前净字数二十万三千九百三十三。 为了自己写文方便,每页为一节,二千字左右。 因此分节比较琐碎,而且很不合理。 虽然很臭,但我可以很自信的说:我写得特别快--有谁比我快? 二十五天时间里,弄这么一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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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,天资极好,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。好吃好睡好打牌,整日得过且过。十八岁结丹,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。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。而他,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,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,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。为活命,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,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。路上吃不好睡不好,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。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,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。小卷毛高鼻深目,长得人模狗样,关键是劲大聪明,而且很听他话。问月鼎对他很满意。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,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,靠着他睡懒觉时,那双白净的,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。一来二去,对外人阴狠冷漠,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。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,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。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,盘算几百年后,才能吃到天鹅肉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