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杯白开水,两包薯片,几张Nirvana的碟片,构成了我毫无特色可言的暑假生活的开始。
生活其实很无聊,就像开水泡着白面包。
而它开始充满色彩,要从今天下午我收到了麻省理工学院offer的那一刻说起。
我叫罗琳,不是写哈利波特的那个罗琳,中学连跳两级十七岁的年纪踏进梦寐以求的学府,这终于足以让我那个比我大九岁的搞医学的哥哥对我刮目相看了。
以至于当时我兴奋地差点把薯片包抛到半空中来个天女散花。
谁知道史蒂文却伸手弹了一下我的脑门,他说麻省理工从此又要多出来一个神经病了。
我不悦地撅嘴,就他那泡在实验室时候的疯狂程度,还好意思说我是神经病?但是我也没有反驳,谁让他这么不巧偏偏是我的哥哥呢。
从芝加哥飞到波士顿,我的人生轨迹也随之发生了改变。
上帝作证,我真的是个热爱和平热爱劳动热爱学习的好青年,我真的想趁着休息日多啃几本专业书,我真的……
“罗琳!
你再磨蹭足球场那边可就没位置了!”
“哦来了!
来了!”
我真的只是被我的好室友给“勾引”
去的……
哇好夸张,只不过是个校内友谊赛而已,足球场看上去已经快要被挤爆了!
露易丝拉着我的胳膊,围着看台绕了一个大圈,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还算靠前的位置坐了下来。
这不坐还好,一坐下来——
我的耳朵突然被身旁“嗷”
一嗓子的尖叫震到快要失聪!
我从不否认神经大条是莱斯曼家族的特产,我没想到的是站在我身边那几个女生的疯狂程度更是令人叹为观止……她们像大白鹅一样的扯着脖子喊,我顺着她们的视线往球场上看过去,我想探探究竟是谁的脸上开了花?还是足球场上突然跑进来了一只北极熊?
我的天……我真的看见了一只北极熊……呃不是,准确的说是一个人……
他是敌方阵营的十号,他的发型是逆天的红发,他在额头上帮了一条黑色的发带,他不可一世地扬起下巴挑衅着我大生物系的主力王牌。
那一刻,我十分可耻的,叛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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