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任贤齐,那是在很早之前,在自己都没发现之前,其实就已经喜欢。
兄弟,当初偶然在唱碟里听见便就被那旋律与歌喉所感染,喜欢,无法自拔。
再起《风云决》,可是,却都没去深究过那是谁的歌,只是觉得好听,在阿青的眼里,对自己胃口的就是好听。
再起《花太香》,那是看书时在小说里看到的,也不知道那首歌,看书时觉得那歌词真的好美,便是用纸和笔一一记了下来,她想去看看,那首歌,想去听听,是否像小说里描绘的那般美,可也是这样的一个念头,让她迷上了任贤齐,爱上了那个唱着“伊人风度翩翩处处留香月光山中幽幽亮,晚风吹愁如海浪”
的任贤齐,爱上了“来呀来呀苦酒满杯谁都不要过来挡,狂饮高歌爽快唱”
的任贤齐,迷花太香迷上了任何一个词句,她从来不知道这世间还有这般美的歌曲,那书中的描绘的词句还远远不足以形容这首歌,在她眼里心里,花太香就是绝美。
喜欢任贤齐,喜欢他的一切,搜了他所有的歌曲,却发现首首都是那么动听,可动听是动听,但当遇到花太香,便就成了次。
阿青觉得自己可以没有其他,可是要是没有花太香,他真的觉得自己会活不成的。
爱花太香爱得痴迷,曾练唱千百次,却发现自己唱不出任贤齐的那种韵味,达不到就是达不到,可这也更让自己爱这首歌。
喜欢它的旋律,喜欢一切,当得知古筝的美妙旋律,二话不说拿出积攒的零花钱买了古筝,之后花大把的时间练习。
可梦想终归是梦想,想自己弹出一首花太香来,得去学习古筝的勾抹托,大搓小搓等等,右手小指严重畸形的她不知是手笨还是怪罪那只小指的原因,总也学不会,弹来弹去也就只会一首《呼唤》,很简单的歌。
古筝使自己离《花太香》越来越远,阿青果断地选择卖了古筝,既然学不会,闲置也是闲置,卖了也当做一个告别。
花太香的学习停住了,可喜欢《花太香》的心却从未停止。
喜欢,从未止步。
“浪天涯
伴随枯叶片片风飞沙
难掩真风雅
不为痴情就爱花……”
破镜不重圆禁欲大佬暗恋成真订婚前夕。未婚夫的白月光回国。沈佳蓉爱了他十年,最后只得到一句对不起。在众人嘲笑下她狼狈出国。几个月后。京圈第一世家爆出婚讯和一张求婚照片。照片中,俊美男人将娇小女人困在怀中,神情宠溺的将戒指套上她的无名指。配文一生挚爱。圈内炸了。被退婚的沈家女,竟然攀上了不近女色的贺家太子爷。众人预料,高攀到这种地步,日子一定不好过。只有沈佳蓉自己知道,不可一世的男人每晚红着眼睛叫她乖乖!...
穿书不可怕,穿着炮灰对照组才可怕!桃妩和原书女主同为丫鬟,但命运不同,她胸大无脑衬托出女主聪慧果敢。结局更是惨!沦为货物转手与达官贵人之间,被折磨致死,最后得来的是众人轻蔑嫌恶的眼神。桃妩叹息,不能可惜了这好身材,要赶紧找个不看重内在的大腿抱住了!...
...
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,天资极好,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。好吃好睡好打牌,整日得过且过。十八岁结丹,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。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。而他,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,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,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。为活命,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,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。路上吃不好睡不好,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。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,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。小卷毛高鼻深目,长得人模狗样,关键是劲大聪明,而且很听他话。问月鼎对他很满意。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,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,靠着他睡懒觉时,那双白净的,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。一来二去,对外人阴狠冷漠,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。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,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。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,盘算几百年后,才能吃到天鹅肉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