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
两人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头发发白的老头,跟一个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男子。
店铺的伙计看到洪天宝的时候,满脸谄媚笑容走上去。
“少东家,你来了。”
洪天宝微微点头,就在他张口准备说话的时候,才注意到张宇的存在。
看到张宇的时候,洪天宝眉头紧蹙,眼睛里面都是寒意。
“小子,你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
伙计听到洪天宝的话微微一愣,反应过来的他连忙解释。
“不好意思少东家,这家伙就是过来捣乱的,我这就把他给赶出去!”
紧接着伙计就走到张宇跟前,脸上都是嚣张的表情说道:“小子,现在你可以滚了,我们宁园斋不欢迎你。”
张宇听到这伙计的话,眉毛微微一挑,眸子中闪过一抹寒光。
对于这家伙,他是真的受够了。
刚才在洪天宝面前就表现的跟条狗没有任何区别。
现在到他这里却一副嚣张无比的样子。
不知道的人,还以为对方才是这家店的老板呢。
“张宇,你怎么也在这里。”
不等张宇开口,沈幼楚就已经来到张宇身旁,凤眼中都是惊讶的神色。
张宇笑着说道:“沈老师好巧呀,没有想到这样都能够碰到你。”
伙计听到张宇跟沈幼楚的对话,脸上的表情直接凝固了下来。
之前洪天宝就带过沈幼楚来过几次店内。
所以伙计也知道沈幼楚的身份,知道对方是沈家大小姐。
要知道沈家可是跟他老板的洪家实力不相上下。
沈幼楚这位沈家大小姐根本就不是他一个打工人可以得罪的。
此时伙计看向张宇的眼神都是幽怨跟委屈。
大哥,你既然跟沈家大小姐认识就早说呀,干嘛要把自己给搞的像乡巴佬一样。
现在好了,也不知道刚才说的那些话有没有得罪到沈小姐。
伙计脸上露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表情看着沈幼楚。
“对不起沈小姐,我不知道这位先生是你的朋友~”
沈幼楚摆了摆手,目光扫了一眼洪天宝。
“张宇,既然有人不想你呆在这里,那我们走吧。”
说完这话,沈幼楚就准备带张宇离开。
洪天宝见状,连忙走上来拦住沈幼楚的去路,脸上都是讨好的表情。
“楚楚你误会了,我们宁园斋打开门做生意,肯定是欢迎任何一个人。”
紧接着洪天宝眼神犀利如刀看向伙计,抬手就一巴掌狠狠抽在对方脸上。
清脆的巴掌声响起,紧接着伙计的脸上就出现一个鲜红的手掌印。
“不长眼的东西,我之前就说过,不管是谁,只要进了我们店铺就是我们衣食父母,就需要好好招待,你是把我的话都当成耳边风吗?”
伙计捂住被打的脸,心里都是委屈。
镇国器重生攻x白切黑穿书受姬安穿进一篇耽美文里,变成个没活过前三章的炮灰皇子。没等他努力将这篇多角虐恋文的剧情回想清楚,突然有圣谕传下,须一皇子为大司马冲喜。现在宫里总共就两个皇子还活着。姬安看看旁边被一群人护住的主角,依稀记起大司马是原作中活到最后的反派,这时总还死不成,便自告奋勇去了。没有三书六礼,姬安穿着一身喜袍直接走进大司马上官钧的卧房。醒过来的上官钧竟然问你可想登上高位?冲喜还能冲出这等好事?姬安玩笑道若你助我上位,我必赠以金册金宝。姬安没想到,上官钧真的将自己送上龙椅,也真的随自己搬进天子居所。...
...
课堂上,刚穿越过来的韩烈,看着同桌桌子里的几块钱小零食牛板筋陷入沉思。这词条你不是哥们,瞎写啊?要不先尝尝?...
DNA鉴定结果999999母胎单身的女大姜泥,莫名其妙的多了个亲儿子。儿子说自己来自六年后。更重要的是,儿子的亲爸好像是那个人姜泥觉得傅政礼是自己惹不起的存在,即便知道了,那是自己未来儿子的亲生父亲,也从未奢求过和他有什么关系。傅政礼觉得姜泥这个小姑娘眼睛不好,他都用尽自己三十年的魅力拼命的去孔雀开屏了,她都看不到?算了,眼睛不好就不好吧。他更应该娶回来。不然撞到别人怀里,别人不还了怎么办?「万物此消彼长,唯独你是我不变的信仰」...
...
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,天资极好,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。好吃好睡好打牌,整日得过且过。十八岁结丹,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。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。而他,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,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,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。为活命,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,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。路上吃不好睡不好,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。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,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。小卷毛高鼻深目,长得人模狗样,关键是劲大聪明,而且很听他话。问月鼎对他很满意。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,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,靠着他睡懒觉时,那双白净的,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。一来二去,对外人阴狠冷漠,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。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,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。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,盘算几百年后,才能吃到天鹅肉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