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如不懂。
世界上从来没有后悔药。
一点红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价值就是杀人,杀手是不需要情感的。
然而他并不是什么冰冷的物品,他也会有自己的思考,想要别人来阻止自己。
可杀的人太多了,连自己都觉得自己迟早会下地狱。
所以想要做一些什么事情。
无花是明白的,杀人哪有正确的呢?
只有在死亡面前,无论任何人都是平等的,可唯独,不能有人为死亡代言。
所有生命意志最根本的期望就是活着,繁衍下去。
而死了就什么都没了,这是违背了人的本性的。
另一方面,想点好点的事情,至少一点红以后杀的人都是敌人。
为什么这挺好的?
因为至少这遵循了人类社会的利多数主义,遵循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准则,这样想来,至少一点红以后收割的生命,都是为国家做贡献,符合了一种朴素的道德观。
生与死,从来都是人类自己给自己加的定义。
混沌中来,混沌中去。
无花只是给自己又夹了一筷子菜,回答道:“也好。”
应该是对一点红的想法表示赞同的,又怎么能够不赞同呢?
直到旁边的红衣穷酸用着迷茫的声音喊着:“我还能喝!
再给我来一坛子酒!”
打破了两人相对无言的寂静,红衣男子难道没有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姿势,不是趴在桌上,而是躺着的呢?
陆小凤揉了揉有些胀痛的太阳穴,勉勉强强从桌子上坐了起来,这家店的酒可真带劲,一坛子下去,竟然直接就断片了。
就不该和猴精打赌自己能干了一坛城外酒店的酒然后走回去的。
看着周围躺了一圈的壮汉,以及满地掉落的铁刀之类的,陆小凤知道自己这次还真不小心差点翻了船。
陆小凤抬眼环顾四周,看到了不远处不急不慢吃着饭菜的两位穿着僧袍的……和尚?
咕噜……
这是先喝酒却没来得及吃饭的陆小凤的肚子的饥饿的呐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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